我国从1994年建立的职业资格制度,性质上分为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种职业资格。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对从事一些比较复杂或特殊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包括职业院校毕业生,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的职业建立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当前我国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等级分为五级,即: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五级(初级技能)。
为推动洗衣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在洗染业人员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简称:中洗委)汇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国家职业标准—洗衣师》(2007年修订)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洗衣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系列教程。包括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简称:中商职鉴)在内的全国数十家鉴定机构被授权开展《洗衣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中洗委是经国资委和国家商务部同意,由国家民政部批准的洗染行业全国性协会组织,是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洗染业的分支机构。服务行业,联系政府是洗染专业委员会的基本宗旨。维护行业的正当利益,促进行业总体水平的提升,积极倡导“科学洗涤、绿色洗涤、诚信服务”的行业发展理念。
2016年12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文件,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洗衣师”职业被列其中,故今后“洗衣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由国家行政部门认证颁发。为保证行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倡导工匠精神,推动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开展,中商职鉴于2017年起沿用原国家洗衣师职业标准、教材和考评办法开展“洗衣师”技能考评工作,颁发“洗衣师”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由中洗委组织实施并授权其相关培训项目机构完成培训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中商职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负责商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的事业法人单位,是面向全国商贸服务业职业技能评价的专门机构,在国家相关机构和中国商业联合会授权下开展工作。
洗衣师技能等级证书评价基本要求
技术能力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资源分配能力。
技术能力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本职业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和培训高级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资源分配能力。
技术能力三级(高级)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技术能力四级(中级)
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技术能力五级(初级)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日常可预见性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2016】300号文件明确要求,对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允许存在违规的设置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各类证件,更不允许存在有违规使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行为。中商职鉴将根据职责认真履行商贸服务业鉴定考评工作的督导、监督职责。